各学院:
2017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2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自治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校区全体学生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6日
二、活动内容
开展以“提升反恐维稳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观念”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3)《国家安全法》
4)《反恐怖主义法》
5)《反间谍法》
三、活动要求
1.积极组织,精心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学生反恐维稳意识,增强学生总体国家安全观念。
2.灵活形式,创新载体。各学院可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相关会议的新闻报道等内容,以学生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活动开展情况,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学生工作于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