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班团支部:
根据校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安排,结合石油学院团委工作实际安排,为做好石油学院202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下文简称“学社衔接”)工作,现依托“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石油学院2025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
2025届各毕业班团支书需做好班级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学社衔接”信息统计,建立相关台账。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需准确无误,填写规范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2)。各班级团支书请在6月12日前将《2025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提交至下方在线收集表。
注意:转出团支部全称以智慧团建为准,团费交至年月及毕业时间为2025年6月,转入组织全称若不确定可暂不填写。
二、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流程
(一)不同类型毕业生团员操作方式指引
1. 升学的毕业团员:将团组织关系直接转接至升入学校的团组织;
2.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团组织。对于尚未建立相关团组织的企业单位,可联系单位确认将团组织转接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 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团员: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团组织。等到明确落实就业或升学后,再转接至相关团组织;也可申请转入校区“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校区可保留团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申请转入校区“流动团员团支部”的学生团员应在6月10日前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4)并提交至C6-Ⅱ-510 张春琪老师处。
4. 参军入伍或就职涉密单位的毕业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直接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接原因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在备注中注明“入伍”或“涉密”,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
5. 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团组织。
(二)“智慧团建”系统中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可通过学生团员个人发起转出,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其中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省份的具体转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6。
根据校区团委及学院团委的相关通知要求, 8月31日前,全体毕业生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
(三)线下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学生根据转入单位要求或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要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附件5),如有需要请在6月30日前自行打印附件填写完成后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C6-Ⅱ-510 张春琪老师处审核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三、工作要求
1. 应转尽转。2025届各团支部需结合团支部实际“学社衔接”工作安排,毕业班辅导员、班级团支部书记充分动员告知“学社衔接”工作,积极联动团支部内中共党员、班级班委、校友联系人共同做好团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积极处理“智慧团建”系统审批任务;
2. 按时转接。各毕业班团支部要确保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提交“学社衔接”材料,完成相关转接工作。
其中:6月30日之前完成介绍信开具工作;8月31日前,全体毕业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
“学社衔接”工作是共青团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毕业班团支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石油学院“学社衔接”工作负责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514
附件: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