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克校区学〔2024〕102号),现将2024年石油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具备评选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
二、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委员。
申诉委员会由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委员。
三、指标分配及评选条件
(一)指标分配
奖学金名额以学校下达总指标名额为准,按照年级专业参评奖学金基数将奖学金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地质工程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
皓泰奖学金(8000元/人) | 1人 | |
学习优秀奖学金(2000元/人) | 3人 |
(二)评选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上一学年内无处分、无挂科记录。
2.参评皓泰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两年平均)和智育成绩(两年平均)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两年平均)和智育成绩(两年平均)分别列专业年级前60%和15%,且在校期间只能参评一次。
四、评审程序
1.申请皓泰奖学金须如实填写《附件1:2024基金会奖学金通用评审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附件3:2024企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须如实填写《附件2:2024年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附件4:2024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26日中午12: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dxlqz@cupk.edu.cn,纸质版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2.各专业以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两年平均)为基本依据,择优推荐出获奖研究生。
3.获奖研究生推荐人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区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4.学院公示期内,对获奖研究生推荐人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
五、注意事项
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与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不能兼得;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石油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2024基金会奖学金通用评审表(命名:学号+学院+研究生皓泰奖学金申报评审表+姓名)
附件2:2024年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命名:学号+学院+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