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3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学生自主申请,经初审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入围国家奖学金名单(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前两年综测相加/2)*80%+专业实践*10%+答辩成绩*10%)。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
(2)《附件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3)《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要求及模板》(电子版),;
(4)成绩单、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
学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按通知时间将材料交给辅导员(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但取消其评选所有奖学金的资格,还按照学生手册进行违纪处理。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所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20:00,答辩方式为腾讯会议线上进行。
答辩要求:
(1)参评人PPT演讲3-5分钟;
(2)参评人答辩2分钟(评委提问);
4. 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石油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石油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