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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2024年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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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0  作者:石油学院管理员  来源:351-石油学院  浏览:928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以及教(研)务部《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长:魏小涛

成员:刘红现、陈刚强、冯程、贾志洋、李昂

秘书:张宁、唐怀兰、聂佳豪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请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加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已修读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挂科已补考或重修通过)。

备注: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微专业。

三、招收专业及人数

序号

微专业名称

招收人数

1

油气地质

30

2

测井

30

3

物探

30

4

油气钻探

40

5

油气开发

40

6

软件开发技术

30

7

大数据

30

8

油气智能

30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

6月19日-6月23日,学生加入微专业通知群,填写报名问卷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问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6月26日前,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研)务部审核。

学院以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截至6月23日)为依据,在专业接受计划人数内,按累计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

五、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微专业课程教学由石油学院负责安排,各微专业如录取人数为30人(含)以上,单独组班开课;如录取人数少于30(不含)人,则随班上课。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研)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研)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学费

微专业按修读学分缴纳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与相关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其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学生若中途退出微专业学习,不退还已缴纳学费。

七、注意事项

1.报名链接:【腾讯文档】石油学院微专业报名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mlkWFJWTnZ5anZC

2.微专业通知QQ群:808071898


石油学院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油气地质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2:测井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3:物探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4:油气钻探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5:油气开发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6:软件开发技术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7:大数据微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8:油气智能微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