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类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大类专业分流(大类专业分流指从大类调整至大类包含的具体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2023级计算机类本科生将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调整,按照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进行培养。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需要。
3.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及各专业的平衡发展。
二、专业分流具体方案
1. 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23级计算机类本科生。
2.专业分流方式
2.1 分流后,编为7个自然班,软件工程专业4个自然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3个自然班,每个自然班的人数不少于31人;
2.2分流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志愿及学院发展需要进行统筹;
2.3 调整的原则: 如果任一个分流专业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设定的招生人数,学院则对自愿报名该分流专业的学生按照成绩(2023级计算机类培养方案中第一学期要求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若首次考核不合格,经补考、重修考核合格的,百分制成绩按 60 分计算;五等级制成绩按“及格”计算。)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设定的人数上限择优确定该分流专业的学生名单。
3.具体时间安排
3.1 4月26日前志愿填报
学生按照计算机大类的专业情况,实名填写专业志愿收集表(不可留空、不可重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不按要求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的,不参与成绩排名,视为同意调剂,待其他学生分流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安排到指定专业。
3.2 4月30日前公示分流结果。
三、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