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4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4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石油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6日18:00前,实名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90-6633511
【公示】石油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2022级)
【公示】石油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202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