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现将石油学院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共计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12:00前,实名致电反馈。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511。
【公示】石油学院2022-2023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