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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油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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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数量及质量,增强学生科研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有效孵化、培育创新创业竞赛优质项目,现组织开展2023年石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此次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完成企业或者公司的注册、创建、运营和管理。

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包含国家级项目、自治区级项目及校区级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校区级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所有项目立项必须以石油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所有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为石油学院教师。项目成员可由学生自主申报,由指导教师选拔确定。

三、项目成员选拔条件

(一)原则上所有项目面向石油学院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研究生仅可申报校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

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如需继续执行该项目需更换法人,即选择一位在校本科生担任新的企业法人继续执行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有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企业导师的项目。

(三)根据学院公示的项目名称,由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申请,经指导教师选拔确定。

(四)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每个学生仅能参与一项“训练计划”项目。

四、申报立项流程

学院采取师生互选形式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指导教师通过腾讯文档填报项目相关信息供学生选择,学生可在导师提供项目中选择1项,最终由指导教师选拔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指导教师出题(项目双选)

学院有指导学生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可填写腾讯文档,进行双选项目相关信息填报,项目申报完成后有意向的学生可进行项目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学生即可成功加入所选项目。为保证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对各系设置了最低项目申报数(见下表)。

序号

系名称

最低申报数量

1

地质系

6

2

石工系

6

3

计算机系

6

说明:
(1)各系申报项目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项目数;

(2)申报项目要有依托,需要与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研究生培养课题关联,同时,要具有延续性,至少在2-3年内,可以进行培育、孵化成参赛作品;

(3)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的,在进行副教授、教授职称评选时,根据校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规定,按照教学业绩进行认定。

项目填报通道:
【腾讯文档】石油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填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mxRclhMZEprSnBX

2.学生选择项目(项目双选)

学生在腾讯文档中,自主选择指导教师提供的双选题目,填报个人信息,并加入2023年大创项目选拔群,指导教师最终进行选拔确定,在确认足够的学生加入项目团队后即可完成双选确认立项。学生在同一时间仅可申请一个双选项目,请提前联系导师并对项目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后报名参加。

五、学院初评

项目团队组建完成后,以各系为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初次评审并排序,后期根据创新创业中心名额,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院级项目申报。

六、学校终审

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学院初审结果进行终审确定,确定通过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七、申报时间

(一)学院指导教师出题(项目双选)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二)学生选择项目(项目双选)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三)院级初评:2023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四)创新创业中心终审确定:2023年6月

八、中期检查及结题

  所有立项成功的项目,需要严格按照创新创业中心要求,完成项目的中期、结题工作,并按时提交中期、结题相关材料。

九、项目孵化

所有成功立项的项目,由指导教师负责总结、孵化、培育成作品,必须参加 “挑战杯”和“互联网+”竞赛。

联系人:张孟凡 0990-663351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石油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