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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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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因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学生未返校或延迟返校。参照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的具体情况,制定退费方案。

一、退费范围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中石大克校区防疫〔2022〕7号)通知,校区学生根据疫情形势,按照有序开课、分批到校、保障安全的原则自行选择返校报到时间,第二批次到校时间为9月10-12日。2022年9月12日及之前返校学生为正常返校上课,不进行住宿费退费。2022年9月13日及之后返校学生为延迟返校,按照标准退费。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中石大京防疫〔2022〕12号)通知,校本部学生最晚返校时间为9月14-15日,2022年9月15日及之前返校学生为正常返校上课,不进行住宿费退费。在校本部交流学生2022年9月16日及之后返校学生为延迟返校,按照标准退费。

二、退费标准

2020年通知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各学校应在本学期结束前一周将住宿费退还学生(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克拉玛依校区2022-2023学年校历,确定第一学期时间为8月、9月、10月、11月、12月。按学生具体返校时间,确定退费标准如下:

适用学生

返校时间

退费月数(个月)

退费金额(元)

校区修读学生

9/12及以前

0

0

9/13-9/16

1

100

校本部交流学生

9/15及以前

0

0

9/16

1

100

校区修读学生&校本部交流学生

9/17-9/30

1.5

150

10/1-10/16

2

200

10/17-10/31

2.5

250

11/1-11/16

3

300

11/17-11/30

3.5

350

12/1-12/16

4

400

12/17-12/31

4.5

450

12/31之后

5

500

三、退费名单

退费名单为本学院最终公示名单,不在校区层面继续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联系石油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512

 附件:石油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