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此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奖学金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见附件。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按以下细则分配:
1.我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分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资源与环境、计算机类,每个学科的学生依据上学年的综合测评在学科内排名,每个学科都按照附件中的比例单独实行奖励制度。(硕士研究生新生原则上依据入学考试和复试成绩评定)
2.奖学金初次评定优先和排名顺序为:
(1)第一梯队:已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并被石油学院录取的考生(包括“2+X”研究生)。
(2)第二梯队: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各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
(3)第三梯队:各招生系招收录取的调剂考生。
3. “2+X”研究生从入学年份起享受学业奖学金,享受学业奖学金年限为标准学制年限。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满足中石大京学〔2016〕64号《关于“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为一等且学业奖学金等级入学初评定后保持不变。
3.学院领导和辅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按时进行学籍注册,认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未超出基本学制年限。
第七条 硕士研究生受到通报批评或有课程不及格者,学业奖学金降低一个档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 未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被解除;
3. 中期考核未通过;
4. 当年档案未到校或不完整(指学生在入学报到时,依据其学习、生活和工作经历,应有相关记录其经历的档案材料,但其档案缺失或部分缺失);
5. 有其它违纪和损害学校荣誉的行为。
第八条 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基本学制年限规定时间。
第九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规定时间即视为延期,延期毕业硕士生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
第十条 在校学习期间,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评选前,因联合培养出国(境)、疾病、婚育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研究生,不参加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一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辅导员和助管的学业奖学金方案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学业奖学金初评和学生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硕士研究生新生原则上依据入学考试和复试成绩评定,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依据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本单位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第十七条 本文件解释权归石油学院评审委员会。
附件:、
1、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谢庆宾
委员:田守增、张骏温、穆总结、唐怀兰、王雪梅子、王桂琪、于飞鸿、王乾任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类别 | 类别 | 奖学金(元/人/年) | ||
硕士研究生 | 奖学金等级 | 一等(20%) | 二等(40%) | 三等(40%) |
奖学金金额 | 9600 | 7200 | 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