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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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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8  作者:石油学院管理员  来源:石油学院  浏览:4963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小组依据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原则,制定并落实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成立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有关机构设置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不超过2门次。

5.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和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6.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7.在满足校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软件工程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优先从具有校本部或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经历的学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

8.报名参加校本部和校区行政助理、辅导员选拔的其它标准以两校区相关通知为准。

三、推荐办法

1.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2.根据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权重80%、最高80分)、综合测评成绩(权重10%、最高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权重10%、最高10分)组成。

1)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2年夏季短学期(含)。学业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若首次考核不合格,经补考、重修考核合格的,百分制成绩为60~80分的(不含80分)按60分计算,为80分以上的(含80分)按75分计算;五等级制成绩为“及格”或“中等”的按“及格”计算,为“良好”或“优秀”的按“中等”计算。

2)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3)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计算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降级转专业学生2018-2019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如果某专业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10%;如果某专业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10%。

4)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根据《石油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3)进行赋分。

5)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含指导教师),不纳入学生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公示的推免生人数为校区下达给学院的指标计划和每个专业推荐的递补人数,公示期间,如有取消资格的拟推免生,按照以下优先级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专业递补人选、本院其他专业递补人选。

四、其它说明

1.工作流程:

1)9月18日前,学生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9月19日前,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3.推荐阶段关于报名等工作的咨询电话:0990-6633511。申诉电话0990-6633511.

4. 其他未尽事宜由石油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石油学院推免工作有关组织机构

2.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石油学院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学科竞赛库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

2022年9月18

附件1

石油学院推免工作有关组织机构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庆宾

成员:田守嶒 张骏温 穆总结 陈刚强 刘红现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骏温

成员:陈刚强、刘红现、祁利祺、章星、贾志洋、姜雪、邓智华 唐怀兰

推免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小组

组长:刘洋

成员:谢庆宾、田守嶒、张骏温、穆总结、李国和、权义宁、刘红现、陈刚强、姜雪

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组长:田守嶒 谢庆宾

成员:穆总结 祁利祺 章星 贾志洋 姜雪

附件2: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石油学院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学科竞赛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