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类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大类专业分流(大类专业分流指从大类调整至大类包含的具体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2020级计算机类本科生将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调整,按照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进行培养。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主择业。
3.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及各专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专业师资力量和生源配置均衡。
二、专业分流具体方案
1. 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招收的2020级计算机类本科生。
2.专业分流方式
2.1 分流后,仍编为4个自然班,每个自然班的人数必须在30人到40人之间;
2.2分流原则:以学生志愿为主,若专业人数出现巨大差异,则学院将进行适当调整;
2.3 调整的原则:大二的GPA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具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其余同学则应服从学院的分配。如果任一个分流专业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设定的招生人数,学院则对自愿报名该分流专业的学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设定的人数上限择优确定该分流专业的学生名单
3.具体时间安排
1) 5月13日前确定分流名单
2) 5月14日前公示分流结果。
三、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石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