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评议审核,现将石油学院2020-2021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5日,共计3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5日13:00前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512。
附件3:2020-2021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