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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教职工请假和上课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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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系教师出差请假,必须先向系主任请假,党员出差请假必须告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批准后再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2.对承担课程的教师,出差期间需要调课的,必须办理调课手续,教务处同意后,再向系主任及支部书记请假,批准后再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3.任课主讲教师不得随意请助课教师代讲,如需助课教师讲课,主讲教师必须全程听课并进行指导。

4.辅导员请假需先向专职副书记请假,批准后再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5.职员请假告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6.请假一般需要提前3天,如遇紧急情况可当天请假,须附紧急情况说明。

7.事后请假一概不予批准。

8.该补充规定由石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