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现将石油学院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学业警示劝告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共计3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3日前将意见发至2016591006@cupk.edu.com或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511。
附: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学业警示劝告-石油学院
石油学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