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了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以及领导批示等项目(总分为20分)的赋分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论文阶段性成果的学术论文发表赋分标准
(一)北大核心及以上正规期刊
1.独撰20分
2.合作。第一作者10分,其他作者平均分配10分。
(二)非北大核心正规期刊
1.独撰10分
2.合作。第一作者5分,其他作者平均分配5分。
(三)英文期刊论文
按照学院职称评审文件的规定认定高水平期刊论文和非高水平期刊论文。高水平期刊论文按照北大核心及以上正规期刊赋分标准执行,非高水平期刊论文按照非北大核心正规期刊赋分标准执行。
二、论文阶段性成果的创新创业(立项)赋分标准
(一)国家级
1.主持人10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10分。
(二)省部级
1.主持人6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6分。
(三)其他
1.主持人3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3分。
三、论文阶段性成果在竞赛的获奖赋分标准
(一)国家级
1.主持人10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10分。
(二)省部级
1.主持人6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6分。
(三)其他
1.主持人3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3分。
四、论文阶段性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赋分标准
如果论文阶段性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获得领导批示、组织采纳等情况,也可以赋分。
(一)国家级
1.主持人10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10分。
(二)省部级
1.主持人6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6分。
(三)其他
1.主持人3分
2.参与人平均分配3分。
五、授权发明专利赋分标准
1.独自一人完成20分
2.合作。第一参与人10分,其他参与人平均分配10分。
六、其他赋分标准
其他没有明确列示的项目,由研究生申请,经过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执行。
七、附则
无论导师作为第几作者,不影响学生作者位次和分数分配。如果只有导师和学生两个作者,视同学生为独撰,得全部分数。如果学生独自完成项目,但是有多人署名,经其他参与者签字确认,得全部分数。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