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以及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工作。
组长:冯晓琦
成员:马郑玮、郭健、鞠小玉、李喆
秘书:王永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请微专业的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已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挂科已补考或重修通过)。
4.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备注: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微专业。
三、招收专业及人数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招收人数 |
1 | 会计学 | 10 |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
6月20日-6月22日,学生填写微专业报名信息在线收集表(报名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lNpc05DVVByb1pk),并加入学院微专业报名通知群(QQ群号:694844142),后续将通过通知群发布微专业相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问卷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6月26日前,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报教务部。
按照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人员,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时,按照课程优良率从高到低排序,GPA统计截至2024年6月20日。
五、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微专业课程的教学由工商马院负责安排,会计学微专业录取人数为10人,不单独开班,随班上课。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学费
微专业按修读学分缴纳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与相关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其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学生若中途退出微专业学习,不退还已缴纳学费。
七、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所有报名学生须在2024年6月22日前添加学院微专业报名通知群(QQ群号:694844142),后续将通过通知群发布微专业相关通知。学生入群后按照“学号+姓名+专业”格式修改群昵称。
3.未通过申请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八、其它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件文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细则由工商马院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由工商马院微专业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九、相关重要信息
1.报名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lNpc05DVVByb1pk
2.微专业通知QQ群:694844142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