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培养
招生就业
科学研究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人才招聘
资料下载
校区首页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返回
发布日期:2022-12-16  编辑:高凯旋  来源:商马学院  浏览:850

为顺应学院经济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改革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提升“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规范经济大类培养机制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好2021级经济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冯晓琦

成员:吴江、杜永善、高凯旋、王永康

二、 专业分流对象

2021级经济学类在籍本科生(休学学生若计划复学至2021级,须一起参与本次分流)。

三、 分流专业及招生人数

(一)分流专业

经济学、金融学

(二)分流专业招生人数

目前学院2021级经济类在籍本科生总人数130人,按照经济学、金融学两个分流专业设定招生人数(表1)。

表1  各分流招收专业拟招生人数

uTools_1671182979988


四、 专业分流的原则及流程

(一)专业分流的原则

坚持学生自愿、学院统筹的原则。即: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自愿选择分流专业;学院结合各分流专业招生人数设置,兼顾学生意愿和成绩进行分流,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各分流专业人数不得超过设定的招生人数。

(二)专业分流的流程

1. 如果学生自愿报名分流专业的人数与其设定的招生人数一致,学院则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

2. 如果一个分流专业自愿报名人数超过其设定的招生人数,学院则对自愿报名该分流专业的学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设定的人数上限择优确定该分流专业的学生名单;

3. 自愿报名人数未达到设定招生人数的分流专业,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接收落选另一分流专业的学生,保证两个分流专业的学生人数与其设定的招生人数一致;

4. 如果学生本人未按要求选择分流专业或者放弃选择,则默认为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五、 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 2022年12月16日: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正式公布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经济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2. 2022年12月16日—12月23日:学生自愿选择分流专业;

3. 2022年12月24日—12月28日:对学生自愿选择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召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生的专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须按校区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5. 2022年12月29日:对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新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并将分流结果(含分班情况)报教(研)务部,学生按所选分流专业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授予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 注意事项

1. 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填报专业分流报名表;

2.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异议的请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3. 本实施办法和未尽事宜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微信图片_20221216172654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