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管理,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发展和诚信、透明、公平性建设,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特制订此志愿时长管理条例,内容如下: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志愿时长管理条例适用于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学生。
第二条 志愿服务界定
(一)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是指青年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二)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社会公共事务服务方面:开展环境保护、清洁卫生、节电节水、废物利用、食品安全等宣传实践活动,围绕治安、禁毒、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医疗、教育和科普、环保、就业与再就业、公益演出等开展志愿者工作。
2.扶孤助弱方面:针对老人、残疾人士、弱能人士、重病人士开展探望、义教、家务协助等的服务。
3.青少年成长服务方面:对有需要的青少年开展思想引导、心理咨询、课程辅导、兴趣培养、行为矫正、游乐协助等。
4.社会应急服务方面:开展防疫、防火、防洪、地震、急救等培训、宣传活动。
5.学校、学院因特殊需要(如:运动会等)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注]看表演、看电影、听讲座、开会等活动均不属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 志愿服务时长认定范围
(一)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志愿服务部主办的各项活动。
(二)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三)在外交流期间,交流学生参与交流高校组织开展的并由交流高校开具证明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寒暑假期间,由共青团中央、家乡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等基层管理发起或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经志愿者报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批通过的校外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 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办法
(一)志愿者服务时长界定:
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从活动开始到活动结束的时间段,以小时为单位计量(保留1位小数)。
(二)校内志愿服务时长认定
1.校内志愿服务指的是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校区志愿服务部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2.校内志愿服务原则上按签到及签离时间进行时长认定。
(三)在外交流学生志愿服务时长认定
在外交流学生可通过参与所在交流院校组织的志愿活动获得志愿时长。交流结束后,需由交流高校开具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并盖章,交流学生于返回校区就读的新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相关材料,我院青协将给予认定。
(四)寒暑假期间校外志愿服务时长认定
1.校外志愿服务指的是个人在寒暑假参加校外以非盈利性为目的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寒暑假校外志愿服务时长认定上限为20小时,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的情况按20小时计。
2.个人在校外参与公益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须在活动前一周内填写好《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报备表》报送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备表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报备”,填写完成后发送至工商马院青协官方QQ账号:志愿拾光(971480961),并由工商马院青协审核是否可以给予志愿服务时长认证。
3.个人校外活动过程中,需通过视频、照片等进行活动过程记录。
4.开学两周内,学生需提供至少三张活动过程照片、社区或街道开具的证明(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以及个人事迹介绍(500字左右),用于认定参考和广泛宣传,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学号+个人校外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并发送至工商马院青协官方QQ志愿拾光(971480961)。工商马院青协将根据相关信息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志愿时长进行认定。
第五条 不予认定的情况
(一)未经学院青协或校青协审核与批准、自行开展的活动,一律不给予服务时长认证。
(二)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态度消极、懒散,出现不符合学生志愿者身份的行为。
(三)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未在指定日期内提交所需材料,将不予时长认证。
(四)如有发现志愿者以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从事盈利性性的活动,院青协有权不予以认证,并对其行为加以追究。
第六条 志愿时长公示及更正办法
(一)每月一号,工商马院青协将在工商马院青年志愿者QQ群里对参与上月相关院级志愿活动的志愿者名单和服务时长予以公⽰。
(二)每学年末,工商马院青协将对本学年志愿时长进行汇总并公布。
(三)如对公示名单及或志愿时长存疑,可联系工商马院青协官方QQ账号:志愿拾光(971480961),公示期内可进行修正,逾期不做调整。
第七条 其他
本条例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起草,经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其修改、解释权属于学院团委。其余未尽事宜,结合具体情况,再做补充说明。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