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荐2018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通知,为做好2018级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成立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审核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评分方案,确定推免名单。
组 长:丁英宏
副组长:高洁
成 员:刘焕礼、苏忠林、王琳、吴江、韩丽纮
第二条 成立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评估小组,负责认定学生提交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的材料分数和学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组 长:王琳
成 员:韩丽纮、高洁、苏忠林、吴江、高凯旋、张铭书
第三条 成立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负责解释、处理学院推荐阶段师生的申诉。
组 长:刘焕礼
成 员:董贵成、戴庆辉、龚珏、费葳葳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五条 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第六条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本科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第七条 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第八条 身体健康,体育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符合校区毕业标准)
第九条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分成绩位于本专业排名前50%。
第十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校本部和校区行政助理、辅导员选拔的其他标准参照两校区相关通知。
第三章 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 学生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资格审核。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评估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第四章 成绩测算及排名办法
第十四条 推免研究生学生的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8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占总成绩的10%),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1年夏季短学期(含)。按照前三项成绩之和排名,最多取该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的前20%。
第十五条 转专业学生替代现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原专业课程,凡课程属性记为必修的,均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原专业修读的其他没有参与课程替代的必修课程,不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学生所有课程的课程属性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交流期间每学期至多可选择两门在交流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不参与该部分成绩计算。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评按照前三年计算,降级转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不参与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同级转专业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参与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评分包括“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四部分组成。其中,参军入伍部分包括两档,不超过1分;志愿服务三档不超过2分;学科竞赛三档不超过4分;科研成果不超过3分;总分不超过10分。见附件二“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表”。
第十八条 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推免研究生候选人排名,如果学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第五章 推免研究生指标分配及名单确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为:会计系普通推免名额7个、行政助理及辅导员推荐名额3个,经济系普通推免名额6个、行政助理及辅导员推荐名额2个,金融系普通推免名额7个、行政助理及辅导员推免推荐2个。(注:行政助理及辅导员为推荐名额,需参加学院或者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录取名额参照校区和本部通知。)
第二十条 根据推免研究生指标数从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中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