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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  浏览量:526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校区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现启动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见附件1),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题项目和一般项目四类。

重大项目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可下设若干子课题。鼓励跨部门、跨学院申报,原则上不支持教师单独申报,由校区组织评审,建设项目不超过2项。

重点项目、专题项目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由校区组织评审,建设项目数量及要求详见《立项指南》。

一般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机关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由教务部组织评审,评审材料报教务部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一般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见附件2。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校区编制教师、校本部长期派遣教师或对口支援高校长期援建教师(项目研究期须在校),且须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

2.每人每年限负责1个项目,参与不超过3个项目。在研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

3.已获批立项的各类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立项指南》要求自拟题目,填写立项书(附件3)。申报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科学合理,预期成果丰富,经费预算合理、可执行度高。

5.跨部门、跨学院申报的重大及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充分发挥统筹协同及管理监督作用,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完成。

6.校区将从本次获批立项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2026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二)预算编制与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使用依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项目经费须在项目研究期限内使用,项目结题当年财务关闭网上报账平台时停止使用。

(三)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1.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考核,建设周期1年及以内的项目仅进行结题验收考核。项目应在开始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将终止项目并停止后续拨款。

2.项目须在研究期限内完成并参加校区结题验收,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中期或结题),最终未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予以终止;未按时参加结题的项目自动取消。

三、立项程序

(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题项目

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专题项目,并择优推荐至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报校区分管领导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电子版立项书(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下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9月5日前OA发送至教务部。

(二)一般项目

机关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申报人员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立项书、项目申报汇总表OA发送至教务部。

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一般项目,按照一般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立项名单,并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版立项书、项目申报汇总表、一般项目评审材料(包括评审过程情况说明、专家评审表、拟立项名单学院内部公示记录)OA发送至教务部。


联系人:教务部 张璐,联系电话:0990-6633035


教务部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校区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1-1.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撰写模板及要求

附件2.一般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附件3.项目立项书

附件4.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5.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