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附件1),现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政策
1.学制: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含结业转毕业),辅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2.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的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学位:符合校区规定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与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者,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招生对象
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三、招生专业
开设学院 | 辅修专业名称 |
石油学院 | 软件工程 |
文理学院 | 俄语 |
工商马院 | 经济学 |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
2.截至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所修必修课成绩须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满足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规定的其它学业条件;
4.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附件2)。如因主修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导致学生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同一本科专业类,则辅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
五、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发布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申请学生根据招生学院通知报名。
2.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考核,于6月25日前将辅修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3.校区审查及公示:教务部于6月30日前完成复核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1.教学管理安排
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根据学生录取规模,可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如辅修专业与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自修,自修课程每学期不超过2门。
2.学费
辅修专业的学费总额为对应主修专业两学年的学费,分学年收取,分别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和三年级第一学期收取。
七、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 联系人 | 电话 |
石油学院 | 夏玉超 | 6633510 |
文理学院 | 周梦珊 | 6633250 |
工商马院 | 王琳 | 6633106 |
教务部 | 莫尧 | 6633039 |
教务部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