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间学生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的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为2023级本科生,各专业选派人数具体如下:
学院 | 专业名称 | 选派人数 |
石油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3 |
资源勘查工程创新班 | 2 |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3 | |
石油工程 | 5 | |
石油工程创新班 | 2 | |
软件工程 | 4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
工学院 | 油气储运工程 | 3 |
油气储运工程创新班 | 2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班 | 2 | |
能源化学工程 | 3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3 | |
自动化 | 3 | |
环境工程 | 2 | |
安全工程 | 1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 | |
文理学院 | 英语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 | |
统计学 | 2 | |
工商马院 | 经济学 | 2 |
金融学 | 2 | |
会计学 | 3 |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区间交流时间为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即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30日。
三、选派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所学课程考核无不合格成绩记录;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参加选派时应已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相应学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必修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计算。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认定考核成绩和计算平均学分绩;
4.选派学生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5.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6.2025年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交流项目选派。
四、选派流程
(一)学生报名
学生于2025年6月12日10:00前登录校区融合门户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1。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德育成绩标准,对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包括学生评价、班主任评价和辅导员评价,85分及以上为通过。
各学院根据平均学分绩(由教务部提供,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0:00)对符合选派资格学生排序推荐,于2025年6月19日前将《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部。平均学分绩相同时,参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
3.教务审核与公示
教务部对拟选派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选派名单。
五、其它事项
1.交流须知
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应认真学习《交流学生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及课程替代实施办法》(链接:https://www.cupk.edu.cn/jwb/c/2023-09-01/518264.shtml),充分考虑交流学习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的影响,合理规划个人发展。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2.专业课程安排
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根据校本部对应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交流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安排,填写《交流生课程安排表(专业)》(附件3)。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6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部。
交流生在专业负责人制定的课程安排基础上,根据校本部的实际开课情况进行选课,填写《交流生课程安排表(个人)》(附件4)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汇总提交至教务审定备案。
3.费用缴纳
在校区缴纳学费,在校本部按本部标准缴纳住宿费。学生未办理校区退宿手续的,需按校区标准缴纳住宿费;已办理校区退宿手续的,无需缴纳校区住宿费。
4.行前培训
教务部将组织开展交流学生行前培训,对学生交流期间的课程安排、成绩认定、就医、安全及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宣讲答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
部门/学院 | 联系人 | 电话 |
石油学院 | 夏玉超 | 6633515 |
工学院 | 刘永莉 | 6633366 |
文理学院 | 周梦珊 | 6633250 |
工商马院 | 王琳 | 6633106 |
教务部 | 莫尧 | 6633039 |
教务部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