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环节。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石大京教〔2021〕14号),现将2025届毕业设计选题、开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的全过程管理,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组成的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和其它具体措施;布置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动员;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答辩工作,审核毕业设计成绩;评选、推荐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归档毕业设计相关资料;组织学院专家组抽检;对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2.专业负责人为本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职责包括:组织制定(修订)本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组织毕业设计命题、审题(含任务书),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形成统一认识和要求;检查工作进度、质量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立本专业答辩小组,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安排答辩分组,推荐优秀毕业设计等工作。
二、修订(制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结合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修订(制定)过程中,各专业负责人应组织指导教师开展研讨交流,宣贯毕业设计工作要求,采纳好的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完善大纲。各学院审核各专业修订(制定)的毕业设计教学大纲,于11月2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至教务部。
三、选题、开题工作要求
1.选题
(1)选题原则及要求
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题目难易适当、工作量合适,注重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社会实际等结合。各专业提出的毕业设计题目数量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学生人数的10%。
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分为工程设计、实验研究、软件设计、理论研究和综合类等,文科、管理类专业毕业设计分为理论研究、软件设计和调查报告等,各专业可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要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问题题目的比例应不低于80%。“卓越计划”专业课题应全部来源于工程实际,体现校企联合培养特色,学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联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对工作量大、须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题目,应在让所有选做该题的学生参与整体方案设计的同时,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受到全面的训练。
(2)组织管理
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毕业设计教学大纲拟出题目(含任务书,明确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共同研讨题目并进行审核,保障题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题目不得开放选题。教务部组织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各专业题目进行抽查。审题通过的题目开放给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互选。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下达学生手中,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审定后的题目和任务书,若确需变更,须经专业负责人审批同意。
2.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应由责任心强、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讲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对首次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
3.学生资格
学生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教学环节的学分,方可参加毕业设计。未完成前三学年所有必修教学环节的学生,可视需要填写《特许进入毕设环节学生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特许进入毕业设计环节。各学院对学生进入毕业设计环节有特殊要求的,报教务部审核后,按学院要求执行。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完成学生进入毕业设计环节资格审查,将《特许进入毕设环节学生名单》(附件2)报教务部备案。
4.开题
开题成绩占毕业设计总成绩的10%。
(1)开题准备。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任务下达给学生,明确毕业设计开题相关要求。学生根据任务安排和开题要求,认真完成资料查阅、外文翻译、调查研究、方案设计等工作。
(2)开题要求。本专业开题答辩开始前,学生要撰写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翻译并上传至教务系统,指导教师应及时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及评价,审核通过方可允许学生参加开题答辩。开题答辩以集中汇报、提问作答的形式开展,最迟于春季学期第1周内(3月7日前)完成,具备充分开题条件的专业/学生可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具体安排由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自定。开题答辩后,各专业将学生开题成绩录入系统,学院留存开题各项材料,教务部对各学院开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5.过程指导
指导教师应至少每周对学生进行1次指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学生要做好指导过程记录,每两周在教务系统中填报指导记录,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认定为1次有效过程指导。毕业答辩前,师生要至少完成7次有效过程指导。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学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第七学期 | 第11-12周(11月20日前) | 学院组织修订(制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审查指导教师资格、进入毕业设计环节学生资格。 |
第12-13周(11月20日-25日) |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题目(含任务书)申报。 | |
第13-14周(11月26日-12月8日) | 各专业组织研讨题目并进行审题(含任务书),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题目审核。 教务部组织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各专业题目进行抽查。 | |
第15周(12月9日-15日) | 师生在系统中互选,完成选题。 | |
第16周(12月16日起) | 学生开始在系统中填写过程指导记录(每两周至少1次),指导教师审核。 | |
第19周(1月12日前) | 【具备充分开题条件的专业/学生可提前开题】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翻译,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学院组织开题答辩。 | |
第八学期 | 第1周(3月7日前) |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翻译,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录入开题成绩。 |
第5周(3月31日-4月6日) |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报告。 指导教师进行中期检查。 学院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 |
第10周(5月5日-11日) | 指导教师审核定稿论文,同意提交查重,审阅查重结果。 学生上传论文进行查重。 | |
第11-12周(5月12日-23日) | 学生提交明评、盲评论文。 教师评阅,录入明评、盲评成绩。 学院进行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完成答辩前期准备工作。 | |
第12-13周(5月24日-6月1日) | 学院组织答辩,审定并录入成绩,评选优秀毕业设计。 | |
第14-15周(6月2日-15日) | 学院组织论文及存档材料自查、抽检及整改。 学生提交纸质、电子存档论文。 指导教师进行存档论文终审。 学院完成毕设工作总结、材料归档。 |
五、其他
1.毕业设计所有环节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践实验-毕业设计管理中进行。
2.校外毕业设计。各学院要对申请到校外单位开展毕业设计的情况严格把关,加强对校外毕业设计的管理,以学院的名义同对方单位签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及对学生的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对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其校外指导教师须具有相当于讲师或以上的职称,学生所在学院还应指定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定期与学生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把握毕业设计质量。对毕业设计题目由校外单位拟定的,学生所在专业应根据我校选题工作要求,对题目及其工作内容进行审核,避免与往年题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题目重复,不符合要求的题目不得选题。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校进行开题和毕业答辩。
3.参加“3+1+1”和交换生项目的出国访学学生,与所在专业负责人商议后可选择在我校或国外高校完成毕业设计。选择在国外高校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须在1名我校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时完成教务系统中毕业设计全部环节和工作内容,通过我校开题和毕业答辩。
联系人:教务部 陈昊,0990-6633037。
教务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