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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量:1813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2.截至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所修必修课成绩须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如因主修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导致学生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同一本科专业类,则辅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

4.满足辅修专业招生规定的其它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开设学院

辅修专业名称

石油学院

石油工程

软件工程

文理学院

俄语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学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招生报名条件、招收人数、选拔程序、考核和录取办法、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学习要求等),按要求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20日前

学生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

6月21日-6月26日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2),报教务部复核

6月26日-6月28日

教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6月28日前

学院开展辅修专业教育

五、教学管理及学位授予要求

1.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由所属学院负责安排,根据学生录取规模,辅修专业可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如辅修专业与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采取免听方式学习部分辅修专业课程,但免听课程每学期不超过2门。免听手续办理同主修专业课程。

2.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含结业转毕业),辅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3.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的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4.符合校区规定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与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者,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六、学费

1.收费。辅修专业的学费总额为对应主修专业(非辅修学生所在主修专业)两学年的学费,按学年(二年级第一学期和三年级第一学期)收取。

2.退费。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修读辅修专业时,如尚未选修辅修专业课程,全额退回辅修专业学年学费;如在规定的改退选时间内退选辅修专业课程,则根据退选课所在学期核定退费;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的情况参照全日制学生学年学费退费方式,根据退课日期按月计算退费。

七、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石油学院

聂佳豪

6633515

文理学院

刘智超

6633250

工商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永康

6633106

教务部

张 瑞

6633035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辅修专业招生报名表

附件2:XX学院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附件3:本科专业对应专业类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教务部

2024年6月20日


石油学院2024年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