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满足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注: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微专业。
二、招收专业
序号 | 开设学院/部门 | 微专业名称 |
1 | 石油学院 | 油气地质 |
2 | 测井 | |
3 | 物探 | |
4 | 油气钻探 | |
5 | 油气开发 | |
6 | 软件开发技术 | |
7 | 大数据 | |
8 | 油气智能 | |
9 | 工学院 | 石油加工 |
10 | 石油化工安全 | |
11 | 油气储运安全与环保 | |
12 | 机械 | |
13 | 机电一体化 | |
14 | 能源工业环保 | |
15 | 文理学院 | 俄语 |
16 | 应用英语 | |
17 | 应用数学 | |
18 | 工商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19 | 创新创业学院 | 创新创业 |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包括招生人数、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考核和录取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要求提交材料和参加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 工作内容 |
6月20日前 | 学生根据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报名 |
6月21日-6月26日 |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部复核 |
6月27日-6月30日 | 教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
五、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微专业课程教学由所属学院负责安排,根据学生录取规模,微专业可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学费
除创新创业微专业免学费外,微专业根据校区《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与相关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即:理工类专业85元/学分,经管类专业80元/学分,外语类专业95元/学分,其它文科类专业80元/学分。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其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学生若中途退出微专业学习,不退还已缴纳学费。
七、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 联系人 | 电话 |
石油学院 | 聂佳豪 | 6633515 |
工学院 | 刘永莉 | 6633366 |
文理学院 | 刘智超 | 6633250 |
工商管理学院 | 王永康 | 6633106 |
创新创业学院 | 莫 尧 | 6633039 |
教务部 | 张 瑞 | 6633035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
教务部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