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立项申请书内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项目要提出警示,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于教务部。
联系人:杨絮
联系电话:6632032
教务部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表
附件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