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两校区“互补借力、差异化融合发展”的理念,实现两校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校区间学生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2级本科生,各个专业选派人数如下:
学院 | 专业名称 | 选派人数 |
石油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4 |
资源勘查工程(创新班) | 2 |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2 | |
石油工程 | 6 | |
石油工程(创新班) | 2 | |
软件工程 | 4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
工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3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班) | 2 | |
油气储运工程 | 3 | |
油气储运工程创新班 | 2 | |
能源化学工程 | 2 | |
环境工程 | 2 | |
安全工程 | 2 | |
自动化 | 4 | |
文理学院 | 英语 | 1 |
统计学 | 2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 | |
工商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3 |
金融学 | 2 | |
经济学 | 2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区间交流时间为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即2024年9月-2025年1月。
三、基本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学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可登录校区融合门户,进入网上服务(教务部模块)—点击“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开始办理—新建,自愿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当前辅导员姓名,并于2024年5月24日23:00前提交申请。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各学院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务部。
3.校区审批。教务部于2024年6月5日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4.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安排,填写《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附件3),学院汇总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部。
5.行前培训。教务部组织所有交流学生进行行前培训,对学生交流期间的课程安排、成绩认定、就医、安全及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宣讲答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并签订交流学生交流期间安全责任书。
五、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企业微信或电话) |
石油学院 | 唐怀兰 | 09906633515 |
工学院 | 刘永莉 | 09906633366 |
文理学院 | 刘智超 | 09906633250 |
工商马院 | 王永康 | 09906633106 |
教务部 | 张 瑞 | 09906633035 |
教务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