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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量:3923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2022级、2023级普通本科生,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招收专业及规模

各学院接收计划见附件1。

1.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可在同一专业内总接收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对不同年级接收计划进行调整,但各年级接收计划不得超过30人。

2.2024级开设专业以当年教育部批准招生专业为准,若计划招生专业实际未招生,则学生无法转入相应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优先考虑。学院接收此类转专业学生不占用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指标。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网站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专业、录取人数、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按时提交材料并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20日前

学生按照拟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

5月20日 - 5月24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务部。

5月29日前

教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发文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其转专业前的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4.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3-2024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为依据。

六、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石油学院

唐老师

6633515

工学院

刘老师

6633366

文理学院

刘老师

6633250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6633106

教务部

张老师

6633035


附件1:2024年各学院接收计划

附件2: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教务部

2024年5月10日



石油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工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