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2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立项申请书内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项目要提出警示,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于教(研)务部。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教(研)务部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表
附件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