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校区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校区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选题要求
(一)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主要围绕校区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影响校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的重要推动、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积极重大影响。此类别项目优先推荐为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1.特色教材建设
支持结合校区“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编写教材,重点培育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教材出版,立足学科专业前沿,精心编纂,形成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特色鲜明、使用面广的高质量教材,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结题要求:正式出版教材。
2.专业课程思政育人体系构建
围绕专业育人目标,对全部专业课程的思政育人功能和实施角度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设计,各门课程分别承担相应的育人任务,构筑体现课程特点、各门课程相互协同支撑的专业课程思政育人的课程体系;系统设计课程思政实践育人体系,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打造思政课程实践与专业实践有机融合的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基地。
结题要求:专业课程思政实施方案、专业课程思政案例库、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基地。
3.在线教育资源建设
申报课程应为列入校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优化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打造广泛应用、开放共享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教学仿真实验项目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
结题要求:在开放平台完成至少一轮的线上教学或支持校内混合式教学,编写在线/混合式学习情况调查报告。
(二)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围绕教育教学核心工作,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校区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高质量建设与发展。
1.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围绕“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内容包括包括“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大类培养机制的探索与实施;产出导向(POA)、成果导向(OBE)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校区人才培养目标有机融合研究;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2.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与实践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传统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拓展传统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建设重点,调整传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形成新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探索传统专业信息化、数字化改造的途径与方式;探索推进跨专业、跨学科门类交叉融合的有效路径;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绿色清洁等领域,探索基于现有专业改造升级的新方向、新领域。
3.课程教学改革
支持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具体做法与措施,开展“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办法进行综合改革,优化课程体系;丰富教学资源,强化过程考核,将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实施翻转课堂、混合式、BOPPPS教学设计等研究型教学方法。
4.教考分离、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
完善考试命题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标准,制定考试大纲,切实增强课程目标达成度;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有关要求,采取开放式题目、试题库生成命题、课程团队集体命题、校际联合命题等方式,建立符合课程特点、形式多样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
结题要求:建立试题库、考试大纲,至少实施一次教考分离考试或非标准答案考试。
5.课程思政建设
遵循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内在逻辑,系统性、科学性推进课程思政理念与实践研究,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做好专业课程育人教学设计,推进以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为核心的“三位一体”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6.实践教学研究
实验教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内容优化;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与实践;实验课程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研究与实践;校内外实习实践项目的设计规划、实化细化、规范管理研究等。
7.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
依托相关的课程或课程群,在组织机制、队伍建设、教学规范、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建设校企合作培养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训基地和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工程教育理论,进行工程教学模式改革,使青年教师掌握先进的工程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工程实践教学能力和工程教学学术水平。
(三)一般教育管理项目
围绕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研究与实践。包括针对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或关键环节开展专门研究;改进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研究与实践;其他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方法。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类别及周期: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2.资助额度及经费管理: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优先推荐参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为2-5万/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1万元/项,一般教育管理类项目不超过0.6万元/项,立项后拨付50%,结题后拨付50%。经费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3.过程管理:2023年底前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度、质量、经费等,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验收。
4.结题要求:标注结题条件的教学研究项目需达到规定的条件,未标注结题条件的教学研究项目要有明确可考证的建设成果,通过建设教学效果有明显改善;一般教育管理类项目要出台管理文件或管理规范,并提供可考证的实施效果。
5.评定结果:按评审结果(分数)评定优秀项目,优秀项目数最多为总项目数的20%。
三、工作安排
1.组织申报(2022年12月13日-12月25日):各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单位推荐(2022年12月26日-12月28日):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发送至教(研)务部。
3.专家评审(寒假期间):教(研)务部组织专家评审。
4.立项公布(春季学期初):教(研)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公布立项结果。
四、相关说明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区编制或校本部、对口支援长期教师(项目研究期须在校)。除重点项目外,已有在研教改项目(含自治区、校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再申报,优先资助一线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
2.项目研究期内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题,延期仍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予以终止,项目终止或结题验收不通过者,2年之内不能申报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项目负责人限1人,且仅能申报1项项目。
4.校区将根据自治区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申报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教(研)务部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