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2021年申请延期的校级教改项目,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结题项目原则上要求发表一篇论文。
2.不能按期结题者,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1次。
三、工作程序
1.所在单位初审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形成初审意见,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附件2与支撑材料存放于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提交至教(研)务部。
2.学校审核
教(研)务部根据初审结果,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四、其他事项
1.已延期仍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予以终止,项目终止或结题验收不通过者,2年之内不能申报教改项目。
2.学院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应占1/2以上。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6633032
教(研)务部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