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综合教改项目、2020年立项的自治区及校级教改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立项申请书内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项目要提出警示,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于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1年1月5日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表
附件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