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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量:123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意见》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校区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选题要求

选题应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瞄准校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理论、实践价值,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

(一)教学研究项目

1.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围绕“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探索与研究。包括“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大类培养机制的探索与实施;“产出导向”(OBE)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新工科”建设理念等国标与校区人才培养目标有机融合研究;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2.新工科建设改革与实践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传统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拓展传统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建设重点,形成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调整传统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探索传统工科专业信息化、数字化改造的途径与方式;探索传统工科专业多学科交叉复合改造的途径与方式;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基于现有工科专业改造升级的新方向、新领域。

3.课堂教学改革

支持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具体做法与措施。包括项目设计课程、工程实践与创新课程、MOOC(与课堂辅导结合)课程、研讨课程、双语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等的建设;实施翻转课堂、混合式等研究型教学方法;完善课堂教学标准体系,加强教学过程性考核,改革考试方法;实施教考分离,公共课程题库建设等研究与实践。

4.课程思政建设

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示范项目,从教学团队、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环节全面发挥示范作用;开展通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课堂建设与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促进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的有机融合;开展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做好专业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开展课程思政实践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系统设计实践育人体系,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打造思政课程实践与专业实践有机融合的实践教学基地。

5.实践教学研究

实验教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内容优化;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与实践;实验课程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研究与实践;校内外实习实践项目的设计规划、实化细化、规范管理研究等。

6.特色教材建设

主要支持结合校区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与讲义编写。重点培育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实践类教材出版,包括实践类教学讲义、实践指导书、教材编写,适应信息化发展的电子教材建设等。

(二)教育管理项目

围绕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研究与实践。包括针对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或关键环节开展专门研究;改进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研究与实践;其他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方法。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类别及周期: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均为一般项目,研究周期2年,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2.资助额度及经费管理:教学研究类项目不超过1.2万元/项,教育管理类项目不超过0.8万元/项,立项后拨付50%,结题后拨付50%。经费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3.项目奖励: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对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总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数*1万元,不搞平均主义,获奖项目总数最多为项目数的50%,按评审结果(分数)排序分级奖励。

4.过程管理:2021年底前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度、质量、经费等,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中止拨付经费。

5.结题要求:教学研究类项目要有明确可考证的建设成果,通过建设教学效果有明显改善;教育研究类项目要出台管理文件或管理规范,并提供可考证的实施效果。

三、工作安排

1.组织申报(2020年12月9日-12月23日):各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附件2)。

2.单位推荐(2020年12月23日-12月28日):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发送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林莉。

3.专家评审(寒假期间):教务与国际交流部组织专家评审。

4.立项公布(春季学期初):教务与国际交流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公布立项项目。

四、相关说明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区编制(含本部派遣长期教师)。已有在研教改项目(含校区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自治区级、校区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再申报,优先资助一线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

2.有项目验收为“不通过”的,一年之内不能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3.项目负责人限1人,且仅能申报1项项目。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

附件3.202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