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19〕63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校区拟推荐2项项目申报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 申报单位 |
“一带一路”核心区油气地质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 石油学院 |
化工与机械类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与实践 | 工学院 |
为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6日-1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linli@cupk.edu.cn
公示意见受理电话:0990-6633032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