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中石大京校〔2015〕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校区现同步开展申报工作,《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见附件,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和排序,并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排序结果提交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第十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第十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