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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2022、2023级本科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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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11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53-工学院   浏览:816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日常管理,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征文演讲等活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作以下补充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学院2022、2023级本科生。具体补充规定和相关附件如下。


2025年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2022、2023级本科生适用】


附件

附件1:团队智育获奖项目赋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