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校区工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文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距离毕业时间应超过一年(允许大一学生以团队成员身份参与)。
如果有研究生参加的项目,只限于申请校级、院级项目,依据就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5672/201907/t20190724_392132.html)。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不得超过申报学生的在校时间。
2.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跨专业联合组建团队,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仅能参与1项项目。创业项目可以根据任务分工确定人数,不局限在5人以内。
3.学院为项目团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项大创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有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企业导师的项目。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成果形式以高水平学术论文(录用或发表)、发明专利(已授权)、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科技成果转化、实物及发明制作等为主。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成果形式以商业计划书和行业调研报告为主。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完成企业或者公司的注册、创建、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级别包含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和学院级;创业实践项目级别只包含校级和学院级。
其中,国家级项目还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命题方向
1.产业命题。鼓励学院积极对接企业征集命题,将企业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的能力,学生以“真题真做”“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企业在此命题基础上积极申报第九届“互联网+”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并对申请项目予以经费资助。校区优先考虑此类项目的立项级别和经费支持。
2.竞赛命题。鼓励将各类高水平竞赛与大创项目相结合,将竞赛题目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建议优先选择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竞赛排行榜单中的竞赛(白皮书竞赛,见附件2)。同时,通过竞赛命题项目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高水平竞赛发掘、培育优质项目。学校优先考虑此类项目的立项级别和经费支持。
3.自选命题。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四)分配名额及资助标准
学院可分别申报国家级项目不超过5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1项)、自治区级项目不超过8项、校级项目不超过15项,学院级不限;项目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酌情调整。各类项目资助金额标准见下表,项目经费仅用作项目组学生开展研究使用,鼓励各学院自筹资金配套支持。
四、立项程序
1.命题征集(6月8日前)。学院前期已征集了部分指导教师命题,可供学生选题(见附件6)。鼓励学生在指导教师协助下联系相关企业征集产业命题,将产业命题征集表(见附件3)于6月7日前发送至陈烁老师处,产业命题经校区创新创业中心汇总、审核后将面向全校学生发布,同一命题允许多个团队申报,同一命题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
2.学生申报(6月8日前)。项目申报人根据工学院或创新创业中心提供的命题对接项目指导教师进行申报,或由申报人自主命题联系指导教师申报,申报人查看大创项目评审标准(附件4),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大创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5),6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经由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至陈烁老师处(纸质版交至C8-1-301办公室,电子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邮箱924411244@qq.com)。
3.单位初评(6月20日前)。学院参照项目评审标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推荐顺序排序提交创新创业中心。
4.校区审核推荐。创新创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项目级别,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项目,具体纸质材料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五、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对项目进行跟踪记录,校区将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需提交项目中期报告、过程记录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中期检查将于本年度12月前完成,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校区将在每年春季学期组织结题评审,项目应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结题时需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入选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完成各阶段资料上报及评审工作。
3.在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和创新创业中心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4.原则上要求立项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项目成员积极参加大创年会及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5.鼓励参与过大创项目、特别是通过大创项目有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生继续申报,在之前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校区将持续支持该类项目。鼓励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
联系人:陈烁 联系电话:0990-6633377
工学院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