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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学院开展2023年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院内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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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院内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评资格

从未满28周岁(199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党员)中评选。

(1)团龄3年以上(2020年5月31日以前入团);

(2)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3)近5年获得过地县,各类高等学校、企业,自治区、地州市直属团组织等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或者其他相应层次的奖项或荣誉(应为政治类综合荣誉,不包括才艺类、竞赛类荣誉);

(4)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近5年获得过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 基本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3. 参评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参评的同学填写附件1、附件2,于5月1日前将电子版(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inli@cupk.edu.cn,参加院内评选,学院将择优推荐1名至校区参加校区评选。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2 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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