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晓凯
2.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邢廷炎
成员:魏松下、高国刚、刘舜、鲁文君、姚彦博、马仲麟
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费葳葳
成员:吴梅、杨矞琦、李家学
二、复试比例、分数线、复试名单
(一)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学习方式 | (招生代码)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复试分数线 |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单科(科目满分>100分) | 总分 | |||
全日制 | (085501)机械工程 | 26 | 38 | 57 | 273 |
(085601)材料工程 | 6 | 38 | 57 | 273 | |
(085602)化学工程 | 41 | 38 | 57 | 273 | |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6油气输送与储存理论与技术 | 19 | 38 | 57 | 273 | |
(085802)动力工程 | 13 | 38 | 57 | 273 | |
非全日制 | (125601)工程管理 02石油工程管理 | 1 | 44 | 88 | 178 |
注: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校级基地(A类)招生信息请见校级基地(A类)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附件1)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3月24日19:00前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3)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
(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附件5)和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服从学院联合培养基地派遣承诺书(附件6)
(8)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我院邮箱(2022591004@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须于3月28日前以EMS方式寄出,邮寄至我院(校区考生交至工学院院办C8-I-420),时间以发出邮件(快递)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院办(收),联系电话:0990-6633367,邮编:834000。
2.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填写《工学院2023年硕士生选择导师意向表》(附件7),以考生的“报考专业+姓名+选择导师意向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我院邮箱(2022591004@cupk.edu.cn)。
3.考生在复试前可以准备一份本人的科研证明、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时参考,但不是复试必备的材料。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方式
1.复试时间:
机械工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10:00
化学工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3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储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10:00
动力工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10:00
工程管理(石油工程管理)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17:00
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会通过微信、QQ、电话、邮箱或备用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
2.复试方式:复试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
(二)复试设备、软件及环境要求
采取腾讯会议双机位视频远程复试形式,备用系统为钉钉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系统。
1.软件安装:根据要求安装视频复试所需要的软件和备用软件。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保证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或手机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要提前准备好三脚架放置手机,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3.设备摆放要求:考生登录远程面试软件后,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4.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进行远程面试,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三)复试流程
1.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需要的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3)
2.每位考生均需按规定候场,按时参加面试。
3.考生按时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4.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考生本人现场承诺:我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相关内容和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5.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6.考核结束,考生退场。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储运)、动力工程专业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
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各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
(1)考生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知识结构(大学学习情况)、参加的科研项目、大学活动、获奖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特长与兴趣等。
(2)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题作答。
机械工程专业试题库内容包括:材料力学、机械原理及设计、机械制造、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材料工程专业试题库内容包括:材料力学、工程材料、腐蚀与防护;
化学工程专业试题库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过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6储运方向)和工程管理(石油工程管理)专业试题库内容包括: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油气集输、油气储存与装卸、天然气输配系统;
动力工程专业试题库内容包括:过程设备设计、过程流体机械、过程装备控制技术及应用。
(3)复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回答专家问题,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主要知识、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知识融会贯通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
(1)考生用外国语自我介绍。
(2)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题进行作答。
(3)复试专家提问和考生回答问题等。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工程管理专业)
主要考察考生对当前国家重大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热点问题的理解与分析能力。工程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采用限时开卷的考核方式,笔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结束的同时复试小组秘书使用腾讯会议室发布试题和答题要求。笔试考试环境设备要求与线上面试环境设备要求一致,考生在线下作答,并于笔试环节结束后将答案扫描生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成绩(2021592211@cupk.edu.cn)。
(五)复试行为规范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私自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9)学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详细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10)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五、网络调试
考生应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在学校、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模拟测试流程、要求与正式复试一致,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会通过微信、QQ、电话、邮箱或备用联系方式,通知考生模拟测试安排。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我院按以下公式计算各考生的总成绩,将同一学习方式、同一专业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储运)、动力工程专业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工程管理专业(初试满分300分)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1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七、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有舞弊、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学院将在各学科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
公示网址:工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gxy/。
九、其它
1.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手机充好电,调试好网络,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复试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远程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阻塞、通信信号不连贯、语音信号不连续等问题,考生第一时间与复试小组秘书取得联系,按如下处理:
(1)2分钟(含)内处理完毕的,可继续复试,复试时间顺延;
(2)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解决的,需重新抽题,考试时间顺延;
(3)超出5分钟的,需要重新安排考生的复试。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会通过微信、QQ、电话、邮箱及备用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应用软件、备用软件、视频连接测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在复试地点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及时解决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在24小时内均没有任何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细则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十、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电话:0990-663336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教(研)务部电话:0990-663303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工学院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2023年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校级基地(A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复试第一志愿名单及安排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附件6: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服从学院联合培养基地派遣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