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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方案(2022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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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增强学生党支部活力,激发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本方案,工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包含全体本科生、研究生、流动研究生党员及预备党员)均纳入学院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求各学生党支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

全体学生党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1.个人自学要求

(1)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学生党员应每日在学习强国平台展开自主学习,并获得不少于40分的学习积分,各党支部以周为单位组织检查考核。

(2)坚持读原著,在深入思考、系统学习上下功夫,学生党员应当建立读书笔记,各党支部应当以月为单位组织检查考核,以学期为单位组织读书交流会活动。

(3)坚持宣讲,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满天星计划”,将个人所学积极传播,重点强化革命传统学习,自觉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各党支部以月为单位组织检查考核。

2.集中学习要求

(1)各党支部以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会,按照党委要求集中学习主题完成集中学习,重点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2)支部书记讲党课,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学期开展集中备课,并按计划完成授课,重点强化宗旨教育及形势政策教育。

(3)各党支部以月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除完成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安排之外,应当高质量完成当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任务。

二、党员作用发挥

全体学生党员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志愿服务

(1)要求每位党员同志每月累计至少2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

对于任务较为艰巨、时间要求较为紧迫的学院学生公共服务事项,学院将优先面向学生党支部招募党员志愿者。另外也可参加校区、学院青协发布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均予以认定。

(2)要求学生党员在完成志愿服务后完成不少于300字的《志愿服务周记》,附至少2张图片。各党支部以月为单位组织检查考核。

2.党建带团建

按照满天星计划安排,要求学生党员对接相应团支部,具体要求:

(1)每月开展理论宣讲。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宣讲活动,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30分钟,按满天星计划要求完成宣讲审批、材料提交等。

(2)协助责任团支部完成入党动员、推优入党的工作;

(3)做好责任团支部入党申请人及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工作;

3.我为群众办实事

学生党员应不断培养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身边同学的急难愁盼问题,每学期学院党委定期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策划征集,形成学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活动清单后,积极报名参与相关系列活动,敢担当、勇作为。各党支部以学期为单位组织检查考核。

4.党员先锋岗

根据实际情况,在学习、就业、生活等各方面设立“党员先锋岗”,学生党员根据个人情况,发挥个人特长,承担先锋岗任务,做到一人一岗,承诺践诺。

三、党员模范带头

学生党员应当严格自我要求,在思想政治、学习、学生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1.学生党员应在学习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学习刻苦努力,科研认真诚信,树立远大理想,追求不断进步,争做专业学习标杆、进步榜样。

2.学生党员应当带头开展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

3.学生党员应当积极参与劳动活动,做到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

4.学生党员应当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走向基层,走向一线,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四、附则

全体学生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全面提升个人党性修养及综合素质。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