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奖助学金评议工作组予以公示。
为切实保证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如下:
本公告发布起三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10日),凡对公示情况有意见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24:00前,实名向学院反映。电话:0990-663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