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进修工作,促进青年教师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提升油气储运工程素养、融入油气储运工程行业,结合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修教师的范围
2019年以后入职,且本科、硕士和博士均非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毕业博士教师,硕士助教、实验员。
二、进修的课程
共六门课程,包括:《天然气输配系统》、《油气集输》、《油气储存与装卸》、《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管道安全与完整性管理》、《油气储运工程制图课程设计》。
三、进修的组织
成立教师系内进修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教师系内进修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其中,专业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内专家组成。
四、进修的实施
(一)报名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进修人员自行到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处报名,并到专业负责人处备案。
(二)进修
跟随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生上课及课程设计。
(三)考卷
采用本学科期末考试试卷,或由专业负责人对本科期末考试试卷内容进行调整,作为进修考试试卷。
(四)考核
与本学科期末考试同时进行,采用闭卷考试,由考核小组成员监考。
(五)成绩评定
由考核小组组长牵头,对进修情况进行成绩评定。
(六)成绩公布
每学年结束时(每年1月份左右),在系内对教师进修的结果进行公布。
五、进修的考核要求
(一)每门进修课程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方可认定完成本课程的进修任务:
课程后备主讲教师:85分及以上;
实验室人员:65分及以上;
其他教师:75分及以上。
(二)按课堂要求进行考勤,缺勤三节课及以上者,不予参加进修考试,认定本课程进修不合格。
(三)教师应在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进修任务,
六、进修的管理
(一)课程进修成绩未达标的后备主讲教师,不具备该课程的主讲资格,不得列入下一学期开课任务书中的教师名单。
(二)进修教师一年内完成的课程进修应至少有两门课程成绩达到标准;若未达到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三)教师一年内未参加进修,或参加进修但课程考试成绩均未及格者(低于6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由油气储运工程系负责解释。
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