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水电等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参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工学院初步拟定《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于7月4日在C8楼I41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责任书签署会议。学院院长郭绪强,各专业系主任、实验员及部分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郭绪强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了责任书内容,强调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指定各系主任为各系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员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部分教师作为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兼安全管理员,明确了各类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责任内容。随后,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与实验室使用教师、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实验室责任人层层签订《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学院将严格执行《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度,加强实验室日常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严厉追究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进而推动实验室安全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