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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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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校区将从2017、2018级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学院

交流学校

选派对象

选派专业

选派名额

石油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级

资源勘查工程

5名


工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2017级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名

华东理工大学

2017级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名

文理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8级

俄语

6名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8级

俄语

2名

中央财经大学

2018级

经济学

6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级

会计学

4名

上海财经大学

2018级

金融学

5名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际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

三、基本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成绩。

四、选派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学生自愿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2. 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

3.校区审批。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具体选派时间可咨询石油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510;工学院蒋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366;文理学院高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220。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