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区《四月份第二次党员组织生活通知》有关安排,工学院党支部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6:00在C6楼II312会议室召开四月份第二次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松同志主持。
会上,闫怡同志带领大家学习“学肃反”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学讲话、学通报、肃流毒、反渗透”,动员全体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参与“学肃反活动”,清除“问题教材”流毒,揭批深挖“两面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从行为规范角度明确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含义和宗教活动的法律边界,为宗教信仰自由的实现提供了有效途径。
随后,新立、许孝玲、姜丽娜等同志共同带领大家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实施办法》的制定是一项现实、必要、迫切的立法任务,其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机制体系、责任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等。
会议最后,与会党员同志交流讨论,纷纷表示当前“两面人”对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危害巨大,要坚定不移地同宗教极端思想、民族分裂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作斗争,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学院党支部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