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校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2.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
3.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4.校区各部门、单位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5.考虑到学生本学年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6.2016-2017学年申报已设立的岗位原则上不再增设。
二、申报岗位流程
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请于2017年10月20日13: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8),电子版请发送至OA高雪梅处。
三、其他事项
所设岗位获批后,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发布申请通知,学生自愿申请,相关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等信息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后将相关信息(附件2)报送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联系人:高雪梅 电话:0990-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