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校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2024年团组织关系“学社衔接”相关工作,校区现依托“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信息请确认工作
(一)毕业学生团员身份标记工作
1.确认并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若已准确标记则略过)。对于已完成标记的毕业学生团支部,系统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
2.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身份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混合支部中确认并标记团员毕业时间(若已准确标记则略过)。
以上流程操作方法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1)。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工作
各学院团委需做好2024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建立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台账。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需准确无误,填写规范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2)。请在6月11日前将《2024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报送至校区团委。
二、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智慧团建”系统中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优先由学生团员个人发起转出。
1.团员个人发起。毕业生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的“关系转接”,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2.转出团组织发起。转出团组织管理员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菜单,点击“办理转出”,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完成转接。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用于对延迟毕业学生团员进行集中管理。转入延迟毕业团支部不纳入学社衔接率计算。
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申请转入校区“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校区可保留团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申请转入校区“流动团员团支部”的学生团员应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4),防止失联。
(二)线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学院团委需及时做好毕业学生团员的团员证上组织关系转出填写工作,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中填写“2024年6月30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4年6月”,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2.将毕业学生团员档案装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寄出。
3.根据学生需求,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落款盖二级团委公章,同时做好介绍信(存根)的留存登记。介绍信模板见附件5。
团员证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携带,根据各地区实际要求到团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时间安排
需办理线下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的毕业生,须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介绍信开具工作。8月31日前,全体毕业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注意事项
1.转往北京、广东和福建三省的毕业学生团员,要点选“转入组织属于哪个省”。具体详见附件6。
2.转往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央金融、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委(简称为“系统团委”)的毕业学生团员,要根据实际组织架构,选择所在组织体系,不能根据组织所在地选择具体省份。
3.因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需要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员,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员管理员负责审批。
4.对于目前智慧团建系统中尚存在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2024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团组织关系是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团组织关系“学社衔接”工作,做好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及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指导督促工作,统筹推进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团委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团组织责任,及时发现、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个例问题。
3.加强督促检查。校区团委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启动通报、末位约谈,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各级团组织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力争不漏一人。
校区团委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