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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区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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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4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08-共青团  浏览:4299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了解国情民情、增长知识才干、激发挺膺担当,校区决定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挺膺担当 实践筑梦

二、总体思路

为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开展经常性、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内涵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引领大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鼓励师生自主开展及参与全国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化“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广大师生可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围绕党史学习、贯彻回信精神、理论宣讲、乡村振兴、国情观察、民族团结等方面内容,申报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校区根据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及开展活动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全国重点团队。

三、行动方案

本次社会实践设立5项实践行动,分别为:“红色寻访与理论普及宣讲行动”“乡村振兴促进行动”“发展成就观察行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及“石大学子成长成才实践行动”。

四、实践内容

1.红色寻访与理论普及宣讲行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一是组织学生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二是组织学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信心满怀地紧跟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乡村振兴促进行动。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发扬实事求是精神,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脚踏实地,自找苦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广泛实施开展爱心支教、“红领巾小课堂”、科技支农、基层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发展乡村产业,助力社区治理,促进公共服务,服务地方建设。

3.发展成就观察行动。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深刻理解“一带一路”发展构想,以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4.“民族团结一家亲”实践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2022年来新疆考察期间的重大关切和重要部署,组织学生深入疆内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发展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石大学子成长成才”实践行动。围绕“五种精神”(石油精神、兵团精神、胡杨精神、工匠精神、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调研、实地参观、采访、座谈等方式挖掘人物事迹,传承五色精神。组织师生深刻领悟总书记回信精神,深入西部就业单位开展实习实践考察,寻访劳模导师、回访优秀校友,参观生产一线,鼓励青年学生响应总书记号召,扎根西部大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将自身的成长与行业发展紧密相连。

五、组织形式

社会实践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围绕上述实践内容自拟课题参与项目申报。各学院需集中资源,配强指导老师,确保学生在实践各环节得到有效引导。

六、流程安排

1.项目申报及评审(6月2日前)。各学院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宣传、立项选题、团队组建及联系对接工作。组织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将建议立项项目的《校区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校区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报至校区团委,后续推荐申报全国重点团队的项目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每个学院上报校区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院级自筹项目不限数量,仅校区级项目可申报全国重点团队。

2.项目终审(6月7日前)。校区团委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立项结果并予以公布。

3.出征仪式(6月14日前)。对实践团队开展出征动员安全教育,组织队员签署安全责任书并授予实践活动旗帜。(附件3,纸质版)。

4.实施阶段(8月25日前)。各社会实践团队赴实践地开展活动,活动过程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过程记录和活动宣传。社会实践结束后需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上交照片、影像等成果资料(含2000字以上的结项报告、不少于5分钟视频短片、不少于10张的高清图片资料及说明,视频拍摄具体要求见附件4)。

5.总结表彰(9月20日前)。校区团委组织校区级实践项目进行成果汇报及展示,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各学院组织院级自筹项目进行成果汇报,通过评定团队报送校区团委予以实践经历认定,校区团委对结题的团队颁发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题证书。

七、项目要求

1.实施要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面向校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成员来自多个学院的团队,由团队领队所在学院负责项目初评,每名学生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实践团队须有随团指导老师及实践接收函或其他形式许可,实践活动遵循就近就便的原则。各学院须指定暑期安全联络员,负责实践团队的联络工作,实践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好应急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成果要求。实践团队负责单位需畅通校地衔接,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院一品”、“一队一品”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团队学生积极参加“2024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

3.经费保障。校区团委根据社会实践团队结题答辩结果确定最终经费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带队教师履行正常请假流程,如产生补助参照校区国内差旅费标准执行,参与学生履行正常请假流程,如产生补助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实习经费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联系人:闫怡     联系方式:0990-6633055


校区团委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校区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

附件2:校区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DV短片拍摄要求